索引號:111423LL00100/2020-00032 | |
發文字號:興政發〔2020〕4號 | 發文時間:2020-02-03 |
發文機關:興縣人民政府 | 主題詞: |
標題:興縣人民政府 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排查工作的通知 | |
主題分類: | 發布日期:2020-02-03 |
為有效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,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,根據疫情防控形勢,要求各鄉鎮、各部門對轄區范圍內和分管行業的疫情進行再排查,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排查重點
(一)縣外返鄉人員特別是武漢等重點疫區返鄉人員;
(二)與縣外返鄉人員有接觸的、出現發熱等癥狀的人員;
(三)近期由縣外來興探親、訪友、辦事等人員及與這些人有密切接觸的人員;
(四)各企業近期曾離開縣域人員。
二、排查要求
(一)加強組織領導。各鄉鎮、縣直各有關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增強大局意識和底線思維,按照縣政府的統一部署,立即抽調骨干力量,成立本鄉鎮、本部門(行業)疫情排查工作專項小組,全力以赴做好疫情排查防控工作。
(二)明確職責任務。各鄉鎮要履行好屬地管理責任,對轄區內所有住戶、企業進行排查,城區各社區由蔚汾鎮統籌進行排查。行業主管部門要履行好監管責任,做好本行業、本部門的排查工作。
(三)廣泛發動群眾。縣電視臺、新聞辦要加強疫情排查工作的宣傳解讀,鼓勵廣大群眾主動參與、積極配合,及時提供發熱病人、疫區返興來興人員的信息線索,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工作局面。各鄉鎮、縣直各有關單位收到線索后要第一時間進行核查,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置。
(四)做好自身防護。疫情排查工作人員在崗期間要全部佩戴口罩、手套等必要防護設備,確保萬無一失。
(五)強化信息報送。各鄉鎮、縣直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日報告制度,沒有情況的也要進行“零報告”,不得瞞報、緩報、謊報,每天下午5時前將當日排查情況建立臺賬,經一把手簽字蓋章后書面報回縣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,由辦公室梳理匯總上報領導小組。(聯系人:劉小軍聯系方式:13593403357)
三、工作保障
(一)加強物資保障。財政足額保障排查工作經費,防控領導組辦公室統籌調配防護設施設備,全力保障排查工作需要。
(二)嚴肅責任追究。各鄉鎮、縣直各有關單位要將工作責任落實到每一個環節、每一個崗位、每一個人。對在疫情排查工作中不履職、不當履職、違法履職的,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。
興縣人民政府
2020年1月28日